无人认领车辆
无人认领车辆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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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16时00分 |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11月19日09:00至2024年11月26日10:00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
成交价款付款要求及缴款账号 | 银行转账支付。对于所有处置资产,在竞价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局****分局综合工作队,签订《处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合同生****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存入国有资产处置指定账户。 收款人:****财政局 账号:126****49366 开户银行:中行**支行 | |||||||
标的物交付 | 竞买成功并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局****分局综合工作队,签定《处置资产交易合同》。凭《处置资产交易合同》,****警务****银行缴费凭证发票联,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竞得标的物。标的物存放地址:**市**区永商镇**村一组**路342号(中融(**)****公司)。 竞得者在资产交易过程中的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拆除费、原构筑物损坏赔偿费、场地清理费等均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由竞得者负责。 | |||||||
公告期限及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附件:处置方案、实物清单、标的物照片等;《****无人认领车辆公开处置方案》:《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成****服务中心网络竞价须知(2023年修订)》《成****服务中心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1.参与竞买的主体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废旧机动车回收经营相关内容,并具有机动车拆解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 2.竞买人资格确认及实地踏勘 竞买人应于2024年 11月 19日至2024年11 月22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工商档案查询件原件即《企业信息查询通知单》(查询地址:企业所在属地工商档案查询窗口,查询内容:企业经营范围,查询件需盖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到**市**区永商镇梨花大道541******局****分局综合工作队)进行资格确认,竞买人须就竞拍相关事项作出承诺。资格确认后由业主方出具《竞买资格确认函》。业主方将查验证件照原件,收存盖有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复印件、《企业信息查询通知单》原件。 竞买人必须在2024年11月22日17时前,通过成****服务中心平台上传《竞买资格确认函》,查验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若未按时上传,后果自负。获得资格确认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未参与实地踏勘者后果自负,对标的物差异的异议不能作为放弃竞得权的理由。 |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岑军 028-****1110 监督人:陈琥军028-****1110。 3.**市新****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市**区迎宾大道234号;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7887、****7889;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1667 | ||||||||
公告附件 | 资产**系统操作手册竞买租人适用.docx 车辆明细.pdf 图片资料.pdf 网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修订).doc 网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docx 处置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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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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