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申请的“******公司3#楼”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高新区高新五路9号。
二、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三、调整理由
为进一步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建设单位申请对******公司3#楼进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拆除原3#厂房(原层数为1层),建设1栋地上6层厂房,耐火极限二级,建筑高度23.95米,占地面积4406.66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原批复的32571.8平方米调整为52113.7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批复的31245.8平方米调整为50911.96平方米,容积率由原批复的1.53调整为2.57,建筑密度由原批复的41.43%调整为44.07%,绿地率由原批复的19.39%调整为10.02%,机动车位停车位156个调整为259个。
建筑单体及立面效果相应调整变化。
调整后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仍满足相关规划要求。总平面图、单体方案图及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外立面效果图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规划公告栏(**市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开发区分局公示栏(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公司3#楼”项目现场。
(四)****网站(http://zrzyj.****.cn)。
(五)**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60,邮寄地址: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5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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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