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中修项目EPC****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大中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机管复〔202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大中修项目EPC
2.2项目地点:********党校)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既有建筑的装修改造提升工程,位于文****社区****内,对既有建筑大礼堂、教学图书楼、1#学员公寓楼、大门进行修缮改造。大礼堂:翻新内外墙墙面并加装隔音板,改造屋面防水、室内电气、地面阶梯,更换防盗门、吊顶,翻新二楼控制室;教学图书楼:翻新内外墙墙面,拆除室外楼梯,调整教室隔墙,改造主席台、屋面防水、水电、阶梯教室、卫生间和茶水间,更换门、窗;1#学员公寓楼:翻新外墙墙面,走道修缮,改造卫生间、洗衣房,加装电梯两部;大门:翻新内外墙墙面,改造屋面防水,更换功能房门窗。
本次装修工程未改变房屋的结构形式、基础型式和使用功能,未增加后续结构使用年限;不涉及室内给排水系统设施、消防系统设施改造。
2.4招标范围:****大中修项目的设计(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和施工总承包,包括:(1)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装饰)以及相应的附属工程),完成设计成果资料制作、****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2)施工:完成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包括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中水处理、雨水收集利用)、供电工程、供水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等,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3)采购:本项目所需施工材料、设施、电梯及机电设备等采购及安装调试。
2.5招标规模:总投资539.96万元。本次招标规模486.73万元,**工程费:468.26万元、设计费:18.47万元,此规模为暂估金额,最终金额以审计审定为准。
2.6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包含前期工作、设计、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等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按照招标人和审查部门的要求负责修改完善直至审查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7.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未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者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至的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4 人员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为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
(3)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3.4.2设计负责人要求: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扫描件;
(2)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
3.4.3施工负责人要求: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
(2)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
(3)目前以及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3.4.4拟派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4.5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的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除外)以及社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
(2)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cn/home,**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3.5信誉要求: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各自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09:00 至2024年11月26日23:59(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时间,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省本级)》,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3801;在线服务QQ:****618998。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10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0.5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筑龙****公司,服务热线:010-****3801,QQ:****618998。
7.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若为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交)
根据《**省公共******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四、持续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继续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本项目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按此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要按**省公共**交易系统要求自行提交无失信记录证明,开标时****交易中心核验)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公司办理,电话:400-9618-998,QQ:****61899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进行计取为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叁佰肆拾陆元整(小写:97346.00元),现执行“****委员会 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 00元),降幅79.45%。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 00元)。投标保证金不收(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投标前按要求汇****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投标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18********001****001022
(二)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注册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 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 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 已确认 ”。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7.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公司 提出退还申请,交****银行自动退还。
(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公司 提出退还申请,交****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 招标失败),交****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 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 出退还申请,交****银行自动退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s://www.****.com/index)、**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政府网(https://www.****.cn)上发布。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大石洞 | 地 址: | **市**路1号华宇**府1幢1层1-110号 |
邮 编: | 663099 | 邮 编: | 663099 |
联系人: | 蒋老师 | 联系人: | 谭仲秋 |
电 话: | 0876-****315 | 电 话: | 0876-****677 |
行政监督单位:****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6-****233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