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金盛****公司申请的轨道步云江畔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3号、4号楼、门卫3)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步云路39号。
二、用地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32074.30平方米(折合48.11亩);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2.0且≤2.5。
四、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结合现场实际建设情况,为适应市场的实际需求变化,提升项目小区入口品质及舒适性,拟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3号、4号楼、门卫3)进行调整。
五、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方面:拟调整门卫3建筑高度、±0.000标高及东部入口处局部场地设置等内容。
(二)建筑单体方案方面:拟调整3号、4号楼屋顶坡屋檐造型样式;调整门卫3外立面造型样式,并根据外立面相应调整平面功能布局、立面装饰构件设置等内容。
调整后,外立面效果与主体建筑外立面效果整体协调,仍符合《****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的要求;相关规划指标均保持不变,建筑退间距等内容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轨道步云江畔项目施工现场。
(三)轨道步云江畔项目售楼部。
(四)****网站(http://zrzyj.****.cn)。
(五)**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在****网站、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分局(联系电话:0771-****312,邮寄地址:**市**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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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