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年产10万吨食品级碳酸氢纳及6万吨农用氯化铵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食品级碳酸氢纳及6万吨农用氯化铵项目
2、建设单位
****
3、项目概要
建设地点:**省**市安****社区中段工业园内101号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租赁****公司厂区内空地,用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厂房6000平方米,包括小苏打及干燥车间、氯化铵车间、小苏打仓库、氯化铵仓库等,引进碳酸氢纳生产线一条,氯化铵生产线一条,颗粒化肥(氯化铵造粒)生产线一条,以及公辅设施,如给排水、消防管网、变配电系统、监控系统、事故池等,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拟建设年产10万吨食品级碳酸氢纳及6万吨农用氯化铵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ypDY93AVyzee01qE0AVd7Apwd=7r53
提取码: 7r53
2、公众查阅报告书纸质版的方式及途径:
(1)联系人:沈工
(2)联系方式:134****8242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行政单位、医院、学校等团体及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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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