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9 09:07
2024年11月1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暨南大道西延**段(**界-S261)**工程 | **市**区暨南大道西延**段(**界-S261) | **** | ****集团****公司 | ****总投资97777.9万元,**暨南大道西延**段(**界-S261)工程。工程起于规划暨南大道线位**交界处,往西跨过新沟河、黄泥泾河、**、大渎港、任渎港、东澜港、中澜港、西澜港后,终于S261,路线全长约4.231千米,路基断面采用双向六车道,断面宽度为38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及通道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工程等。 | 1、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落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并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围挡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夜间施工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运营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低噪声路面、声屏障、限速等降噪措施,确保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4a类、2类标准。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搅拌站。施工期采取施工围挡、遮盖、洒水、车辆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扬尘、沥青烟气、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道路养护和绿化等措施,确保道路沿线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4、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停车场、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截水沟,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相关标准后回用于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经预处理达到接****处理厂。不得设置废水排放口。运营期路面径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流。 5、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安全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分类定点收集,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处理,并落实安全处置措施和去向,不得向环境排放。运营期路面清扫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对沿线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防治措施。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同时预留费用,根据运营后的噪声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道路沿线声环境质量达标。 9、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 0510-****6082 ****@sina.com |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