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镶嵌饰品140.9kg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18日至 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020-****1008,020-****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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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镶嵌饰品140.9kg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年产镶嵌饰品140.9kg迁建项目位于**市**区**镇福龙路999号17栋301房,申报内容为从事金、银和铂金首饰的生产,年产14K金镶嵌饰品33kg、18K金镶嵌饰品58kg、925银镶嵌饰品44kg、PT950铂金镶嵌饰品5.9kg。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29平方米,租用1栋三层生产厂房第三层部分进行建设;主要设备有镭射机5台、压片机1台、车石机1台、镶石工序的火枪9台、么打机7台、吊机40台、打标机2台、喷砂机2台、超声清洗机2台、磁力抛光机2台、电金机(含整流机)1台、电解机(含整流机)1台、蒸汽机1台、空压机1台等;员工35名,内部不安排食宿。该项目不设倒模、炸色、熔金回收等工序,不使用氰化物、氢氟酸、及含镍、铅、铬等原辅材料。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产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项目所在威乐****处理站处理后,再排入市政集污管网,****水厂集中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