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某项目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县
1.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包括土建及安装。**县某项目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具体详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为****959.94元。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同比下浮,下浮率不得低于6%。中标人最终结算价=建设单位最终审**算价*(1-中标下浮率)。
1.3 工 期:15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60%,单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审**算价的97%,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按最终审**算价付清余款(质保期2年)。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县某项目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凭证。
4.3.7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少于33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时间等;提供证明材料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予认可。
4.3.8投标人2023年度开票额不低于330万元,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并加盖公章。****税务局对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进行复核。
4.3.9项目组人员要求
序号 |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人数 | 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设工程) | |
3 | 施工员 | 1 | 具有施工员证(土建) | |
4 | 安全员 | 1 | 具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 |
5 | 质量员 | 1 | 具有质量员证 | |
6 | 资料员 | 1 | 具有资料员证 | |
7 | 材料员 | 1 | 具有材料员证 | |
合计 | 7 |
注明:(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有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人员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表格中的人员数量和资格要求为最低标准。
4.3.10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 09:00至2024年11月21日17:30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2领取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报名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凭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业绩、开票额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刘欢,电话:151****3299。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
6.2 开标地点:**丽景二期4#楼一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县**丽景二期4#楼203室
联系人: 刘欢
电话:151****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