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办公场所过渡搬迁改造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设计总周期为30天(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现修改为:接收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起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设计文件审查的修改和补充)。
2、本项目投标人企业资质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本项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现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中设计合同内容第八条支付方式:(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按如下内容调整:
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设计酬金;
2)施工图成果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经图审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60%;
3)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经结算审核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结清设计费;设计费计费基价以结算审核价为准。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城市规划与征用拆迁建设、政策性变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开展有关设计活动,本合同自然终止,招标人不支付设计费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退还。
5、具体调整详见本通知附件招标文件,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按本通知附件招标文件为准。
6、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注: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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