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路65号门面房西侧一层,改造面积约110平方米。
1.3采购内容:外立面门头店招,室内装饰装修与水电安装等(详见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成交人采供的材料,其质量、规格、材种必须满足施工工艺要求,若材料质量问题造成损失,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
1.5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及Q/YB0058.2-2021 《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 第2部分:邮政业务》规定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6工期:30日历天。
1.7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1.8项目预算:195000.00元(含税)。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95000.00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1.10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资格审查方法
4.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招标代理、管理、监理、检测等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4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4.7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0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1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承诺书)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应为本项目工程改造提供现场驻点服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2本项目****集团有****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14供应商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价在15万元(含)以上同类建筑装修装饰类工程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比选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23时59分。(**时间);
5.2 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https://pan.****.cn/s/fe388984fea8 提取码:1SDT)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顾工,电话:180****878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5.3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比选****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标书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02835087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中心(中**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1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8.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徐路23-1号
联 系 人:顾江悦、张琴、姚静、丁玉俊
电 话:180****8780
电子邮件:****@chinaccs.cn
2024年11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