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升农业保险数据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助力乡村**,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总局**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财农发〔2024〕361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号)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4号)等规定,结合**区实际,现就**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资格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适用范围
(一)被列入《****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4〕360号)中具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的自治区级承保机构名单的承保机构,可以参加**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资格遴选。
(二)公开竞争性遴选是指组织实施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以遴选公告的形式邀请具备资质的承保机构参加竞争性遴选的方式。
二、遴选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农业保险补贴工作实行财政支持、分级负责、预算约束、政策协同、绩效导向、惠及农户的原则。三大粮食作物及大豆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险种投保,但不得重复投保和强制投保。
(一)财政支持。财政部门履行牵头主责,从发展方向、制度设计、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等方面推进农业保险发展。通过保费补贴、机构遴选等多种政策手段,发挥农业保险机制性工具作用,督促承保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分级负责。**区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负主体责任。****政府、****水务局、******局等相关部门及承保机构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三)预算约束。**区财政部门在综合考虑农业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确定辖区农业保险品种范围,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四)政策协同。**区财政部门应加强与乡镇、农业农村、自然**等有关单位以及承保机构的协同配合,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农村金融和支农**政策有机结合,促进形成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绩效导向。突出正向激励,构建科学合理的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六)惠及农户。财政部门要**有关方面聚焦服务三农,确保农业保险政策精准实施,切实提升投保人的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遴选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负责组织**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开遴选工作;
(二)按照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评审得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为遴选中选人。
(三)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四)经营服务期限内,发生政策调整,仍由原承保机构承办。服务期内如果自治区创新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按照试点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五)承保机构在服务期内,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中选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资格,剩余服务期限和区域重新遴选:
1.承保机构及其负责人因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出现违法情况的;
2.承保机构连续两年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及考核70分以下,单次绩效评价及考核60分以下的;
3.自治区级及市、县(区)承保机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停止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金〔2020〕128号、宁财(农)发〔2024〕36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遴选程序
(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二)相关保险机构依据公告要求,联系第三方代理机构获取遴选文件。
(三)按照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评审得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为遴选中选人。
(四)遴选评审结束后,****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发出中选通知书。
五、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
(一)请遴选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时,14时至18时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注:1、自治区级保险机构授权其县级分支机构进行遴选申请的,仅能授权一家县级分支机构参加该项目遴选申请,且发出授权后,自治区级保险机构不得与被授权县级分支机构一同参与该项目遴选活动。
2、各遴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代理机构并获取遴选文件。
(二)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12-03 14:30:00(**时间)
地点:中世E招(**市**区黄**街众安家园五期44幢312号)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遴选人:**市****
地址:**区**路
联系人:**丞
电话:0952-****611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山路与虹桥南****中心A座13楼
联系人:徐瑶
电话:0951-****041
****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