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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市广信区信华村5号楼加固维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悉。经委托****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广信区信华村5号楼的居住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房屋的安全性和结构稳定性,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2409-361121-04-01-965613项目。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广信区旭日街道信美路16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广信区信华村5号楼加固维修项目,总建筑面积614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架空层地面1163平方米,拆除架空层隔墙371.47立方米;人工挖孔桩土方1243.44立方米,人工挖孔现浇灌注C30混凝土桩壁57.2立方米,人工挖孔灌注C30混凝土桩芯1347.06立方米,HRB400钢筋笼50.763吨;C20混凝土垫层111.9立方米,C30混凝土桩承台基础485.19立方米,结构植筋10868个,现浇构件钢筋(桩承台)87.77吨;及地面恢复1163平方米,墙面恢复371.47立方米,装修工程恢复和零星维修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091.17万元,**工程费942.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6.66万元,基本预备费51.96万元。****住建局质保金增值部分资金。
六、招标方案: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依法进行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证(饶县国用(2005)第0282号)、资金来源说明。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市****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