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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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056046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厚壁管材及轴锻件挤压技改项目 | **** | **瑞****公司 | ****开发区**大街1号****挤压车间内 | 拟在挤压车间内对厚壁管材及轴锻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提升,更新并购置电炉、均热炉、数控车床、坯料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共计12台。本技改项目年加工壁厚25mm-70mm的马氏体不锈钢、镍基合金、耐蚀合金等厚壁管材及φ120mm-600mm的轴类件2万吨,替代工程用管18000t/a,石化用管2000t/a;技改完成后,管坯加工生产线产能不变。项目投资: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总投资的5%。 |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和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抛光废气密闭收集后与现有密闭收集的感应炉废气一并经现有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筒(DA022)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轧钢 热处理炉、拉矫、精整、抛丸、修磨、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②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中企业有完整厂房车间(5.0mg/m3)、厂界(1.0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4.固废。①一般固体废物:氧化铁屑、除尘灰、钢屑、废滤筒,氧化铁屑、除尘灰、钢屑产生后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废滤筒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理。②危险废物:含油钢屑、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产生后密封袋装或桶装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