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新材料产业园3栋1单元106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通产新材料产业园3栋1单元106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朗山路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3栋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22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98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3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研发用房 | ||
履约条件 | 1.承租人应在取得承租资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缴纳租赁保证金为签订租赁合同的必备条件之一。如承租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出租人可立即取消其承租资格。 2.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园区物业服务单位办理入住手续。本物业的水费、电费由承租****园区物业服务单位按月结算,以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的书面缴费通知单为准。承****园区物****园区相关管理规定,如:二次装修、水电使用、电梯使用等;承租人自有车辆的出入、****停车场管理相关规定。本物业的供水、供电接驳点位于物业外墙50米范围内,由承租人自行向物业服务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含电缆敷设、配电箱、水表、阀门等)。 3.承租人在进行租赁物业装修前,必须向出租人报备装修设计平面图、消防及水电施工图纸,****政府部门办理齐全合法的审批手续。若承租人装修施工涉及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本物业进行改建或加建其他建筑物等施工,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一经发现,有权要求承租人在20日内无条件整改恢复物业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人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人承担。若承租人在限期内不完成整改,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需在出租人发出解除通知后3日内撤离并交还物业,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装修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租人须负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与出租人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人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完工后,承租人必须办理竣工验收(含消防、环保等)及其经营项目的相关合法证照,并将相关证照复印件交出租人备案。出租人声明: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因改变租赁房产用途提出的装修申请,并不表明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实现改变租赁房产用途后的合同目的,承租人改变租赁房产用途如果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实施的装修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4.租赁期限内,本体(包括不限于:屋面、外墙、门窗、管线等)维修维保均由承租人负责,禁止承租人在租赁物业内(或周边)加建临时性建筑。 5.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安保、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并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落实及整改。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城管、工商、税务、卫生、****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等有关部门的管理。 6.因租赁期满,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终结履行,所造成的承租人装修及其他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7.鉴于通产新材料产业园更新改造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但应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人,出租方无需因此对承租人作出任何补偿。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不退还。在物业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含空调设施)均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在终止租赁合同后完整地无偿移交给出租人处置;出租人也有权要求承租人部分或全部恢复原状,承租人须无条件执行。 8.承租人有以下行为时,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物业的;(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违建,不按出租人通知按时拆除该违建的;(3)承租人破坏承租物业结构或有其它危害承租物业安全或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4)利用本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5)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的。 | ||
其他补充说明 | 此次公告期间如无意向承租人的,则招租公告往后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顺延招租期间有意向承租人的,则本招租公告自动截止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水电押金暂定为1个月租金。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取“公开竞价”(一次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无效)方式定最终承租人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按招租底价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后重新招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企业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市相关法规。 (2)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在**市有合法有效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或为中外合资的中小型企业。 (3)企业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提交承诺函); (4)承租人须是从事新材料、材料检测(或认证)、智能硬件、生物信息技术和生命健康科学、机器人产业、互联网及半导体设备等相关领域的企业。 (5)企业研发产品须是健康、环保的,不能产生废水、废气、****工业园环境的物质。 以上条件应全部满足。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承租意向申请书、入驻项目申请表(含项目介绍、团队背景介绍、相关专利证明等),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23时59分59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 | 出租方地址 | **市**区朗山路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1栋四、五楼 |
业务咨询人员1 | 陈小姐 | 业务咨询电话1 | ****5657 |
业务咨询人员2 | 邓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2 | ****6151 |
联系地址 | **市**区朗山路28号通产新材料产业园1栋四、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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