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万件汽车发光电子产品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 ****开发区**二路1199号 | ****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共1幢主厂房,三层结构,本项目新增灌胶机、热铆机、全自动蚀刻线等设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改造,淘汰原半自动蚀刻线,改造为全自动蚀刻线,新增光条等产品产量(阳极氧化线产能不变),达产后全厂合计年产83.5万件(套)LED光条等、年产300万套SMT产品、年产塑料制品180吨。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独立收集、分开计量。蚀刻线废水经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再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综合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废气:在印刷工序、打胶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印刷废气及打胶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在回流焊及手工焊锡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焊锡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在蚀刻槽、酸洗槽设侧吸风罩收集酸雾,收集的酸雾废气利用原有1套蚀刻线碱喷淋吸收塔处理,再通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设置单独密闭印刷车间和调墨间,并在印刷机及调墨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在底涂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印刷废气及底涂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在注塑机出料口、灌胶固化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注塑废气、灌胶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按照**市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设,****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模式。装置接入**市活性炭监管平台。 噪声: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活性****中心提供的“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方式,如企业自行更换,应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
2 | 年产塑料制品5000吨建设项目 | **市新仓镇仓庆路99号新材料领创园四号楼1~2楼 | 浙****公司 | 浙****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引进挤出流水线、低温研磨机、振动筛及配套设备等,进行改性塑料粒子、PPA(含氟类聚合物材料)粉末的生产加工,项目实施后可形成产50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研磨、筛分粉尘经经引风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24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3、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减振、隔声间;废气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风机减振隔声。 4、固废:一般废包装****公司回收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3 | 年产1300吨各类工业用特殊油墨和高性能涂料技术改造项目 | **市**港镇**路6080号 | ******公司 | 利用******公司年产1700吨各类工业用高性能涂料建设项目的各类设备设施,如三辊机,搅拌机、充填机等生产设备,改建后设计年产量为1300吨,产品涉及特殊油墨(丙类)、特殊油墨(乙类)、特殊油墨(甲类)、高性能涂料、电子化学品、辅助剂(乙类)、辅助剂(甲类)、表面活性剂、胶粘剂、涂料用稀释剂(乙类)、涂料用稀释剂(甲类)。 | 按照要求完成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本项目共3套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和储罐区设置为1套布袋除尘+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污水处理站设置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危废仓库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固废:①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本项目危险废物涉及HW08、HW12、HW46和HW49类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可委托周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噪声:①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真空泵、搅拌机、****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②加强管理。对于厂区内进出的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文明装卸,行车拖放时要尽量小心,尽可能防止金属撞击强噪声的产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1863
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