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厂: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评估中心(长环评估[2024]51号评估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万顺乡,占地面积463457平方米,总投资81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本项目**光伏场区(建设7个发电单元、1612个光伏子阵、38688块N型6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支架采用固定可调支架形式,每24块6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组成一串,每23/24串接入1台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及逆变器(在每个发电单位元配备一台额定容量为3150kVA箱式变压器,每台箱式变压器按所接光伏发电单元位置就近布置,并配置10台组串式逆变器,共计70台)、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采用直埋铺设方式),升压站及危险废物贮存工程均依托与本项目同步建设的****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相关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为32395.1141MW﹒h。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严格按环评要求对施工期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及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空气质量、地表水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光伏组件擦洗废水产生量较少,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限值要求,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产生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废变压器油。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状态下处箱式变压器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过排油管进入储油罐,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本项目应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发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6、本项目项目临时占用一般农田必须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及恢复措施。
三、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环境局****分局
2024年8月23日
抄送:**县生态****执法大队,**** | |
印发机关:****环境局****分局 | 2024年8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