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1-****410
通信地址:**巡场镇金河新区人社气象环保大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市清溪****社区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珙审批〔2024〕13号 | 2024.****.18 |
2 | 关于**市清溪河**巡场镇**村~余家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珙审批〔2024〕14号 | 2024.****.18 |
3 | 关于**市清溪河**巡场镇跳墩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珙审批〔2024〕15号 | 2024.****.18 |
4 | 关于**洛亥河洛表镇靛塘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珙审批〔2024〕16号 | 202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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