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号|
2024-11-19 | 发布机构****环境局**分局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态环境 | 有效性|
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对****年产10万件护舷、10万件道口板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11月19日拟对****年产10万件护舷、10万件道口板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4]96号 | ****年产10万件护舷、10万件道口板生产项目 | **县海游街道******公司厂区内 | **** | ****根据自身发展及市场需求(租赁******公司现有工业厂房),采用硫化、修边、破碎等工艺,购置硫化罐、破碎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件护舷、10万件道口板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 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自带除雾)+三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DA001); 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避免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 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用专用的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境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6206 ****6207 ****6017 传真:****6207
通讯地址:****广场路18****政府****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