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锦城单元LA040301-27地块(华发西)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报告公示:锦城单元LA040301-27地块(华发西)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表于 2024-10-25 14:14:22 |
受****委托,****对锦城单元LA040301-27地块(华发西)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是为了了解该地块土壤和浅层地下水环境现状,识别该地块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分析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和分布范围等。 锦城单元LA040301-27地块(华发西)位于**省**市**区锦城街道观景街,**支二路,南至**街,西至横潭路,北至观景街,总用地面积约26490m2。地块现状为空地,历史上为农田和农居,曾存在**欧****公司****制品厂。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居住用地(07)。 本次调查布设了9个土壤采样点位(8个地块内采样点位和1个地块外对照点采样点位),采集并送检了30个土壤样品(23个地块内土壤样品、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和3个平行样);布设了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4个地块内采样点位和1个地块外对照点采样点位),采集并送检了6个地下水样品(4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和1个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计48项,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8项)、VOCs(27项)、SVOCs(11项)、pH值、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土壤样品48项检测项目中,检出9项,分别为pH值、砷、汞、镉、铅、铜、镍、锡、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中指标除pH值和锡外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低于**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无明显差异。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37项,包括35项常规指标、锡、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地下水样品37项检测项目中,检出28项,分别为pH值、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氯化物、挥发酚、耗氧量、氨氮、碘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酸盐、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铝、钠、锡、锰、铜、锌、镉、铅、汞、砷、硒、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指标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锡低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计算出的第一类用地情况下地下水风险筛选值(使用推荐参数,并从保守性原则出发考虑所有暴露途径);其余指标除浊度、氨氮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浊度、氨氮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等相关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无需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分析。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无明显差异。 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锦城单元LA040301-27地块(华发西)可作为居住用地(07)开发使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
锦城单元LA040301-27地块(华发西)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pdf
2024-10-25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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