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马园区二号渠北段河道护坡及东侧道路修整和G343京沪高铁下穿区域部分路面修补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选单位名称:****
中选单位地址: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中标(成交)费率:0.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马园区二号渠北段河道护坡及东侧道路修整和G343京沪高铁下穿区域部分路面修补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图及比选文件范围的工程监理。包含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信息、安全和文明进行管理控制;对建设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以委托人的授权为准);组织工程验收。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经开区磬**路A239号,联系方式:杨工 183****680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 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址: 宿马集团8楼
联系方式: 陈工 0557-****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省**市经开区磬**路A239号
联系方式: 183****6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电 话: 183****6805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