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泽﹒****广场形象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恒泽﹒****广场形象提升工程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恒泽﹒****广场约为3600平方米1、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中心广场土建工程、廊架、苗木景观、亮化、给排水、雾森、音箱等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2、资金来源: 自筹,且已落实。3、计划工期:30日历天。4、施工地点:**省**市**和谐大道与**北大****营销中心广场5、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9 00:00 至 2024-11-25 23:59 (**时间,下同),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09 14: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贺耀功,电话:153****01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150****6870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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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泽﹒****广场形象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11-18 2、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1.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