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时间: 2024-11-1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2-****970 传真:0572-****686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绕******加油站综合中心项目 | 安****社区芜园**侧、绕**线西侧 | **** | ****拟投资23000万元,在**市安****社区芜园**侧、****加油站综合中心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2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71.7平方米,设置1座加油站、1座商业综合体和1座体育运动公园。加油站包含1幢2层的297.4平方米站房和442.5平方米的加油作业区,设有2台四油品八枪加油机,油罐区设有4个30立方米埋地油罐;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28408.3平方米,共四层,其中1层为配套商业及一个小篮球馆,2-4层为出租办公,地下1层主要功能为地下车库;体育运动公园设1幢2层的523.5平方米的配套管理用房,****社区活动用房及公共配套。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加油站油气经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汽车尾气经收集后排放; 废水: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及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至******公司****处理厂处理;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公司,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