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JSS30405单元金勉路以东、天工路以北、金凯路以西、开业路以南地块 |
**区 |
**工业区,**金凯路,南至天工路,西至金勉路,北至开业路。 |
**市**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1月15****政府以沪府土〔2024〕87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城市发展备建用地,普通仓储用地,其它公共设施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生产防护绿地,水域,行政办公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工业区JSS30405单元金勉路以东、天工路以北、金凯路以西、开业路以南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工业区,**金凯路,南至天工路,西至金勉路,北至开业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一)、**区漕泾镇****小组17.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0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二)、**区漕泾镇****小组187054.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1442.57平方米、建设用地281.45平方米、未利用地15330.19平方米。
(三)、**区亭林****小组3489.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93.3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95.74平方米。
(四)、**区亭林****小组21719.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784.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35.14平方米。
(五)、**区亭林镇****小组37226.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895.15平方米、建设用地0.13平方米、未利用地5331.29平方米。
(六)、**区亭林****小组29081.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198.3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882.9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78587.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9431.07平方米、建设用地281.58平方米、未利用地28875.3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市**区征****事务中心、上****人民政府(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管****办公室****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蒋婷婷 金瑜婷 联系电话:****6082
联系地址:**区板**路900号
联 系 人:丁寅 联系电话:****3012
联系地址:**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2955
**市**区人民政府(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