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村落红岭乡村振兴和保护(二期)项目舜山镇复兴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二标段澄清公告
**县村落红岭乡村振**保护(二期)项目舜山镇**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二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村落红岭乡村振**保护(二期)项目舜山镇**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答疑:
1.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5.3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现修改为:“15.3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政府
地 址:****开发区**大道18-1-10号B座9楼、**县舜山镇
联 系 人:钱坤
联系方式:198****10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塔山中路9号(**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张芮
联系方式:187****3585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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