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古**文化街道红水塘6号砂石矿山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976
传 真:0888-****976
通讯地址:**省**市古****社区东岳巷2号
邮 编:674100
项目名称 | 古**文化街道红水塘6号砂石矿山 |
建设地点 | **市古****社区红水塘村北侧 |
建设单位 | **** |
评价单位 | ******公司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古****社区红水塘村北侧,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建设一座每年开采50万****采石场。主要设置露天采场、表土堆场,**部分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7540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4.1万元。 | |
主要环保措施: 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废水及露天采场、表土堆场淋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废气:采取洒水降尘、雾炮机喷雾抑尘、封闭车辆运输。湿式作业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及运营期无组织粉尘排放。合理选用爆破工艺,爆破后及时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爆破环节产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噪声:强化施工噪声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施工设备基础减振,禁止夜间施工及运输,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类标准要求。运营期需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规范爆破作业,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生施工期清理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利用,表土暂存后用于复垦。建筑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及时外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定期清掏****处理站污泥。 生态环境:合理布局施工总图,分片区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超红线施工。文明施工,严禁猎捕野生动物。植被恢复选用当地优势物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加强对恢复植被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植被成活率。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以及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截排水沟设施,减少水土流失。矿山服务期满后,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采取覆土、生态恢复措施。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