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芴深加工光学新材料及环保型阻燃剂项目(DOPO装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892917T | 建设单位法人:韩理 |
马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沧****开发区 |
**省****开发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氧芴深加工光学新材料及环保型阻燃剂项目(DOPO装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沧****开发区 **省****开发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 |
经度:117.653575 纬度: 38.****47222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17 |
沧港审环字〔2023〕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10-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200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892917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8MA0ETFQY2R | 验收监测单位:**蓝胜****公司,**茂成达****公司 |
****0101MACE7L3A8N,911********832667F | 竣工时间:2024-08-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7PxZaf、 https://pan.**.com/s/17-4xftuGULg8ABbzmwUYVwpwd=d48g 提取码: d48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产品9,10-二氢-9-氧杂-10-磷杂菲-10-氧化物(DOPO)年产4000吨;副产品30%盐酸年产7804.43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主产品9,10-二氢-9-氧杂-10-磷杂菲-10-氧化物(DOPO)年产4000吨;副产品30%盐酸年产7804.43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首先过量三氯化磷与OPP在氯化锌催化剂存在条件下反应,然后加入去离子水进行水解。水解后的DOPO与HPPA混合物经脱水后得产品DOPO。 | 实际建设情况:首先过量三氯化磷与OPP在氯化锌催化剂存在条件下反应,然后加入去离子水进行水解。水解后的DOPO与HPPA混合物经脱水后得产品DOPO。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DOPO合成废气(三氯化磷计量罐废气、三氯化磷回收罐废气、降膜吸收废气)、盐酸储罐废气、三氯化磷储罐废气经“水吸收+碱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DOPO 合成废气(成片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预处理车间,预处理工艺为“中和-蒸发干燥-冷凝”,DOPO生产废水经废水预处理车间预处理后的****处理站处理后(直接进生化+深度处理),与循环水系统排水废水****处理厂。 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装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DOPO合成废气(三氯化磷计量罐废气、三氯化磷回收罐废气、降膜吸收废气)、盐酸储罐废气、三氯化磷储罐废气经“水吸收+碱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DOPO 合成废气(成片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预处理车间,预处理工艺为“中和-蒸发干燥-冷凝”,DOPO生产废水经废水预处理车间预处理后的****处理站处理后(直接进生化+深度处理),与循环水系统排水废水****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装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本次验收DOPO生产线主要固废为釜残、废盐、废包装、收尘灰以及生活垃圾。其中釜残、废盐、废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DOPO的原料OPP由厂区内OPP装置生产线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DOPO的原料OPP直接外购 |
由于市场原因,考虑到原料OPP的价格问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753 | 5.212 | 0 | 0 | 0.753 | 0.753 | |
0 | 0.038 | 0.521 | 0 | 0 | 0.038 | 0.03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4.302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7.175 | 0 | 0 | 0 | 0 | / |
0 | 0 | 16.546 | 0 | 0 | 0 | 0 | / |
0 | 0.051 | 2.943 | 0 | 0 | 0.051 | 0.051 | / |
0 | 0 | 39.098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车间(**)、****处理站(直接进生化+深度处理、依托现有)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排放限值及沧****公司****处理厂收水标准 | 预处理车间(**)、****处理站(直接进生化+深度处理、依托现有) | pH的范围为6.6~6.7,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9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25.0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20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2.08mg/L,甲苯最大日均值未检出,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14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4.69mg/L,挥发酚最大日均值为未检出,氯离子最大日均值为162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日均值为460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布袋除尘 | 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9mg/m3 | |
2 | 水吸收+碱吸收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水吸收+碱吸收 | 氯化氢最大浓度为1.34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装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噪声标准 | 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装置、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8dB(A) ~60.0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50dB(A) ~52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强防腐、防渗措施。按要求对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进行防渗施工 | 验收阶段已按照环评文件以及批复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妥善处理,不准随意外排。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地点采取相关措施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本次验收DOPO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釜残、废盐、废包装、收尘灰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其中釜残、废盐、废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本)中相关内容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本工程不新增厂外占地,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现有厂区占地性质属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正常运行状态下,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原有生态功能,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本工程不新增厂外占地,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现有厂区占地性质属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正常运行状态下,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不改变原有生态功能,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运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本项目按照要求落实环评报告书中相关内容和要求。应急预案已完成并在沧****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130983-2024-335-H,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水****处理站、固废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处理站、固废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