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县碣滩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县碣滩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沅发改审〔2024〕107号文件批复,现根据请示变更的内容予以变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此次变更批复文件为准,原批复文件沅发改审〔2024〕107号作废。
为推动**县碣滩茶产业绿色发展,打造标椎化和全域有机碣滩茶园,推动茶园智慧化管理,强化茶旅融合发展,提升**县碣滩茶品牌,****政府常务会决议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沅水流域**县“千年贡茶”碣滩茶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二、项目名称:沅水流域**县“千年贡茶”碣滩茶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北溶乡碣滩村,马底驿乡长界村、学堂湾村和毛坪村,七甲坪镇万羊山村,****林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范围面积8.95平方公里(13425亩),其中茶园面积约6980亩(其中老茶园面积约3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一)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包括**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2处,垃圾收集和生态养殖设施12处;茶园边坡复绿工程47300㎡。绿色茶园建设6980亩(茶园土壤改良和测土配方施肥6980亩,茶****基地2000亩,茶园生态排水沟9000m,茶园蓄水设施22处,茶园输水和灌溉管道28000m,提水泵站和机井15处);(二)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3120㎡,茶园生产路和巡护步道95900㎡;茶园生态监测和环卫休憩设施42处,茶园太阳能安全监测设施设备60处;****基地设施建设200亩。(三)茶旅融合及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中心260㎡,碣滩“古法、古艺”茶文化体验接待设施738㎡,碣滩“知青”文化主题民宿设施1140㎡,“****博物馆”设施286㎡,茶园标识及文化展示设施174处;“智慧茶园”3处;生态绿色产品信息普查、信息云平台、茶旅融合交易平台等。/span>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886.3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519.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3.78万元,预备费491.16万元,建设期利息202.0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投资和自筹。
七、相关文件依据:****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决议书;****财政局出具的《沅水流域**县“千年贡茶”碣滩茶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局出具的《关于沅水流域**县“千年贡茶”碣滩茶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关于沅水流域**县“千年贡茶”碣滩茶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审查意见》。
八、项目建设工期为19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九、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办理好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依法依规。 ●span>
十、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十一、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购置、安装等,达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
十二、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的规定执行。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的,无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继续有效。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五、请按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沅政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六、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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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