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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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恩鞋业生产项目 | **市**县白沙镇溪头村**167号 | ****公司 | **星****公司 | 位于**市**县白沙镇溪头村**167号****开发区白沙园**洋工业集中区内),租赁******公司1#~4#厂房及锅炉房,租赁面积45895.36m2。年产年产运动鞋800万双,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33万元。 | 1、项目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排放参照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放量≤8235t/a。 2、项目EVA改性造粒、EVA射出成型、TPU发泡成型、注塑成型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橡胶大底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排放标准限值;二硫化碳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打磨、喷砂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粘合成型、固化流水线、网印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从严参照执行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硫化碳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2、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及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的表A.1的排放限值。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排放限值。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5、项目建成后允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4.222t/a。今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调整核定,你司应按照执行。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6、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