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24】35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工程材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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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做出以下修改:
1、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修改为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
2、本项目评标时间由2024年11月21日14时30分修改为2024年11月22日14时30分。
3、将“招标文件--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格式9 ”修改为:
格式9
报价一览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你方交易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实施。
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单价(元/平方米)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杭政储出【2024】35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 | 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 按照《采购需求》 | 245519.58 | 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最终建筑面积根据实测面积计。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3.6558 万元 | ||
响应报价(小写) | |||||||
响应报价(大写) |
注:
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作无效标处理。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合同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作无效标处理;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标的物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
4、符合交易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特别说明:▲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金额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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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