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苯胺绿色技改扩能及智能化提升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以2404-500115-07-01-79640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开发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苯胺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毒性程度为急性毒性类别1介质。本工程为****苯胺绿色技改扩能及智能化提升项目,****园区其他企业的副产氢气,依托已建成的硝基苯/苯胺装装置和公辅工程,建设一套1.2万吨/年苯胺加氢还原装置及配套设施,将苯胺产品的产能从2.5万吨/年提高到3.7万吨/年。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262.23元
2.4 招标范围:苯胺绿色技改扩能及智能化提升项目全部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包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环境工程等)、操作钢平台及设备钢平台等钢结构工程、工艺设备(含粗苯胺再分离器、软水罐、高浓度废水缓冲罐现场制安)及管道安装工程(含4千米H2输送管道)、电气安装工程、自控仪表安装工程、电信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无损探伤、安全阀、现场压力表校验,甲供设备材料外的设备材料采购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图纸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16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月1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 31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总工期1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 1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 5月 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自本工程经招标人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2.7.1 因本项目的设备基础、预埋预留铁件部分、地坪部分的施工图不完善,采用暂估量,结算时以实际量*投标报综合单价结算,投标人应当自行考虑因量差导致的报价风险;
2.7.2 因工期节点要求的赶工、投标人与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配合投标人必须响应,投标人应当自行考虑上述因数导致的报价风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类别为:工业管道安装 GC1);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化北二路7号 | 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人: | 陈女士 罗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089 | 联系电话: | 023- ****8986 ****732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