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区大数据监管平台监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3 13: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大数据监管平台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115.8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5.84 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7.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12-13 13:3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隐秀路152号
联系人:曹建君
联系电话:139****7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隐秀路152号
联系人:曹宝柱
联系电话:0510-****3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宝柱
电话:0510-****3550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