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县地洛镇肉牛种养循环建设项目附属饮水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地洛镇肉牛种养循环建设项目附属饮水工程。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预算:634028.4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2285.44元,规费6327.89元,暂列金额52178.19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县地洛镇地洛村1组10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6楼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方式:083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