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1-28 | 发布时间:2024-11-15 |
**** | 监测编号GR2024GD****893 | |
转让江淮牌机动车一辆(原车牌:粤A77H35 ) | 转让底价0.1865 万元 | |
2024-11-15 | 挂牌截止日期2024-11-28 | |
- |
闲置 | ||
江淮牌 | 原车牌号码粤A77H35 | |
LJ16AA239****0134 | 登记日期2006-12-31 | |
暂无 | 颜色灰 | |
暂无 | 数量1 | |
19.3176 | 年检至2024-12-31 | |
暂无 | ||
暂无 |
2024-11-15 |
10 个工作日 |
否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 受让方 不足()个,按照( )个 工作日 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 |
1.转让方按交易标的停驶封存现状(以看样时交易标的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悬挂系统、电子装置、仪表、空调性能、行驶里程、车箱内饰和车身外观、功能状况、残缺、瑕疵、价值、安全性能等现状质量为准,下同)和特别约定事项进行转让。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停驶封存现状和特别约定事项予以受让。 |
1.交易标的采取专场模式,交纳1份保证金可以参与专场内任何标的的竞价,但只享有受让1个标的的资格,当被确认为某1个交易标的的受让方后,则不再享有余下其他标的的竞价机会和受让资格。如交纳多份保证金,则享有保证金份数对应次数的受让标的机会和资格。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竞价专场 |
是 |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不允许 |
按您想购买标的数量交纳保证金,每个标的需交纳的保证金是2,000元,受让登记时请填写您购买的数量。竞价结束后,如果您有成交标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价款,否则整个资产包交易结束后,自动退还到您的资金账户。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
银行转账 |
原则上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
收款单位:****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500 0015 7532 75,开户行:**银行****支行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后,该受让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我所支付成交价款5%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满 1000 元按1000 元收取)。 3.该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有限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有限公司扣除****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受让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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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9] | ||
车辆拍卖业务回执 | ||
202****7738-1/202****7738-2 | ||
124********3521179 | ||
****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林小姐、陈先生 |
****0882、****0979 看样联系人:李现召,联系电话: 137****8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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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线上上传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我方承诺在项目竞价前已查阅、知悉《资产交易合同》所有条款,如被确认为受让方,将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我方知悉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监管账户。 我方承诺:知悉并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中的全部内容,保证认可看样时交易标的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悬挂系统、电子装置、仪表、空调性能、行驶里程、车箱内饰和车身外观、功能状况、残缺、瑕疵、价值、安全性能等现状质量,保证不就看样时已告知交易标的之不全瑕疵及其他已告知的事项主张权利,并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和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