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
二、 招标项目名称: ****零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名称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年) | 数量 | 报价方式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 ****零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80000 | 1 |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 | 本次招标选定2家单位做为****零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单位。详见文件第三章 |
四、 投标人资格
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公告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报价不享受价格优惠。
3、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政府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线下获取;****(**县东华街道子鸣路10-3)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09:30时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县**世家业委会68幢2楼会议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9日09:30时;**县**世家业委会68幢2楼会议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潘女士
联系电话: 166****6009
传真: /
地址: **县东华街道子鸣路10-3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应女士
联系电话: 135****5515
传真: /
地址: **路2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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