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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根据招商的相关要求,所有竟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我公司拟在**范围内就**市**区铁路二区原铁路三食堂南侧西1门188**屋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商项目名称、招商编号
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市**区铁路二区原铁路三食堂南侧西1门188**屋出租招商
招商编号:****
二、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市**区铁路二区原铁路三食堂南侧西1门
2.面积:188平方米。
3.合同期限:拟租二年。
4.招租底价:35000.00元(含税,税率9%)
5.租金结算:租金按一年上打租缴纳,支付日以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支付,下一周期租金在本周期到期前10日支付。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水、电、燃气、供暖、制冷、物业费等费用)
6.用途:必须用于商用、经营,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
序号 | 出租房屋具体位置 | 业态规划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首年租金底价(元/年) | 竞商保证金 | 租赁期限(年) |
包件1 | **市**区铁路二区原铁路三食堂南侧西1门 | 饭店 | 188 | 35000元(租期3年,第二年在第一年基础上递增2%;) | 4000元(第三年底价的10%) | 2 |
7.本项目招商文件工本费(不以包件售卖)¥200元。(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工本款,项目重新组织招商时无需再次缴纳标书款)
凡有意参加者,请将工本费汇至下方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商编号及招商项目名称。
户名: ****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3301 0022 0922 5011 386
8.确认汇款到帐后,请在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内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zs.****.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三、招商方式
采用公开竞商方式招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达到2家及2家以上时,举行线下公开竞价;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只有1家的,转为商务洽谈方式。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竞商人需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1.2竞商人的所有成员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2.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2.1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2.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2.3不得将承租的生产、办公用房,用于家庭日常居住。
2.4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2.5不得从事国家、地方政府严令禁止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它业务。
3.中商人(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中商人(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或场地)内的经营,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商人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扩建等,必须符合《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关条款的约定,否则,因此投资造成的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因中商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房屋内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商人负责维修恢复。中商人租赁房屋期间,需遵守铁路管理制度,服从铁路管理规定。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须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由意向竞商人自行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
2.报名起止时限:2024年11月20日8时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为期7个工作日(不允许少于7个工作日)。
3.资信资料审核:意向竞商人报名时,需向招商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原件、签章(手印)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企业商誉等资信资料。招商人资信资料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招商人组织的公开招商评审。资信资料审核时间截至到2024年11月28日8时。
六、招商人:****
招商人地址:**市**区铁路二区原铁路三食堂南侧西1门
联系方式:0475-****880
联系人:刘洪伟
七、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06日9:00~14:30时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4:30时。
八、招租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2024年12月09日下午14:00时(可与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2.召开地点:**市**区**街19号二楼会议室,届时请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租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