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视频监控设备集中采购。
2.采购编号****。
3.变更内容
原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3.供应商资格要求”现修改为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供货能力;
(2)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指定代理商,制造商须在国内具备3年及以上所投品牌的生产制造历史;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应具有至少3个大型企业总部级类似项目入围业绩;
(4)供应商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2021至2023****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上发布。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西**白广路二条16号水务大厦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1****2128
采购代理机构**江河润泽****公司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基地18区11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申先生、范女士
电话010-****5851、166****8838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