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 110KV 雍南变至下沟站 35KV 供电线路工程结算审核(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利民南路建兴楼。
中标金额: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区 110KV 雍南变至下沟站 35KV 供电线路工程结算审核(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等相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玲、蔡昌国、凌晓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①**市**区下九连圩下沟站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2021年1月10日;② 大**E3路(吴越路-**路)及**新村支一路(大**E2路-大**E3路)道路项目造价跟踪审计,2023年9月23日 ;③ 孙村园区**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跟踪审计,2023年1月30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58****599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二坝镇水楼村保安站办公楼
联系方式:0553-****25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鸠**路77号**国家级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联系方式:158****5995
3、质疑和投诉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晨
电 话:158****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