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8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8,000.00元
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医疗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8,000.00 | 68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建设项目所****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2****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3《****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8《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9《****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0****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截止开标日期近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截止开标日期近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则需提供以上资质);3.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财政局****政府采购大厅
五、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时间)
地点:****财政局****政府采购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①请****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cn/)****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②领取谈判文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③谈判期间须携带并提交特定资质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中心取得谈判****中心不予受理。
名称:****
地址:**县延河中路12号
联系方式:152****5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财政局一楼102
联系方式:0911-****9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1-****952
****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