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荣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15000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81MAD9J6G008 | 建设单位法人:陈林希 |
陈林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市**镇南厝村962号****厂房1、厂房2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15000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3-生物质燃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42-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镇南厝村962号****厂房1、厂房2内 |
经度:119.423886 纬度: 25.66250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6 |
榕融环评〔2024〕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5-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81MAD9J6G00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154881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69335Q | 竣工时间:2024-07-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924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15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150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农林三剩物、木边角料等-卸料-下料-破碎-输送-除铁-磨粉-输送-料仓暂存-制粒-输送-料仓冷却-打包-入库-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农林三剩物、木边角料等-卸料-下料-破碎-输送-除铁-磨粉-输送-料仓暂存-制粒-输送-料仓冷却-打包-入库-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委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和管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生产车间密闭管理,物料储存、转运、输送、加工全过程密闭。下料、破碎、磨粉、造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项目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不合格品等杂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厂区重点区域应采用有效防渗等措施,切实防止因污水、废物扬散、流失和渗漏问题造成土壤污染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厂区内存放柴油,设置专项规范柴油仓库。 | 实际建设情况:雨、污水实行分流。生活污水委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和管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车间密闭管理,正常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窗口关闭,同时保证废气收集系统与生产设备自动同步启动。物料室内储存、卸料区采用雾炮机进行降尘,设置密闭的输送带,出厂运输采用密闭货车转运。项目下料、破碎、磨粉、造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根据竣工验收检测可知,项目废气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并经厂房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竣工验收检测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设置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5m2),铁钉等杂物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捕集粉屑、沉降粉屑、不合格品等回收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立了危险废物标识,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5m2),已委托**闽联****公司统一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每日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处置。项目暂存间具备“防风、防雨、防渗、防晒”措施。厂内不存放柴油,不设置柴油库房。 |
车辆不在厂区内加油,厂内不存放柴油,不设置柴油库房,未涉及厂区加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903.2 | 0 | 0 | 0 | 1903.2 | 1903.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06 | 0 | 0 | 0 | 0.106 | 0.1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密闭的输送带、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车间密闭管理,正常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窗口关闭,同时保证废气收集系统与生产设备自动同步启动。物料室内储存、卸料区采用雾炮机进行降尘,设置密闭的输送带,出厂运输采用密闭货车转运。项目下料、破碎、磨粉、造粒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 项目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6.8mg/m3、排放速率≤0.01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120mg/m3,排气筒高度为1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75kg/h(从严50%执行))。项目厂界颗粒物监控点浓度值≤0.215mg/m3;由此可知,项目厂界颗粒物监控点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环保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安置在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 施,维持设备处于良好 运转状态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并经厂房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 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在54.7~56.7dB(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在47.9~49.8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不合格品等杂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全部回收外运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厂区重点区域应采用有效防渗等措施,切实防止因污水、废物扬散、流失和渗漏问题造成土壤污染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项目设置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5m2),铁钉等杂物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捕集粉屑、沉降粉屑、不合格品等回收后回用于生产。项目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立了危险废物标识,废矿物油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5m2),已委托**闽联****公司统一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分类收集后,每日委托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处置。项目暂存间具备“防风、防雨、防渗、防晒”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生活污水委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和管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委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和管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