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眼科视光门诊部验光配镜物资及验光配镜辅助物资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标前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门诊部验光配镜物资及验光配镜辅助物资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4: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0151 | ||
采购单位 | ********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街7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总务科,联系方法:0595-****88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街凤**段金贸大厦A栋823、82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联系方法:0595-****015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门诊部验光配镜物资及验光配镜辅助物资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位潜在供应商征集文件作以下更正:
1.原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合同包一按壹万元整收取;合同包二按柒仟元整收取;合同包三按伍仟元整收取,由各合同包入围供应商均摊支付。”
更正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合同包一按叁万陆仟万元整收取;合同包二按贰万元整收取;合同包三按壹万元整收取,由各合同包入围供应商均摊支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址:**市**区**街700号
联系方式:总务科,联系方法:0595-****8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凤**段金贸大厦A栋823、825
联系方式:小黄,联系方法:0595-****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059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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