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31MAC0W3GH25 | 建设单位法人:张俊杰 |
田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禄** |
**州**市**镇**北部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2210-532300-04-01 -667047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禄** **镇** |
经度:****438.21 纬度: 253147.67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05 |
楚环许准〔2023〕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331MAC0W3GH25001V |
2024-04-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00 |
3100.5 | 运营单位名称:**** |
****2331MAC0W3GH2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647818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647818C | 竣工时间:2024-07-02 |
2024-07-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3 |
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占地面积26847m2,建设1×300t/d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1×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10.95万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储存和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废水处理系统等,并配套建设厂区的给排水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固废临时储存系统等工程。本次验收范围仅包括厂内工程,不包括厂外配套工程,如:进场道路、供水工程(含生产水、生活水管线)、排水工程(雨水排水管网)、外部通讯、电力接入输出系统等。同时,项目区内不建设升压站,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处理的垃圾的场外运输及基础配套设施由**市****执法局负责,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26847m2,建设1×300t/d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1×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t/d,年处理生活垃圾10.95万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储存和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废水处理系统等,并配套建设厂区的给排水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固废临时储存系统等工程。本次验收范围仅包括厂内工程,不包括厂外配套工程,如:进场道路、供水工程(含生产水、生活水管线)、排水工程(雨水排水管网)、外部通讯、电力接入输出系统等。同时,项目区内不建设升压站,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处理的垃圾的场外运输及基础配套设施由**市****执法局负责,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1、**池(兼消防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变大,以防止厂区发生火灾等事故时保证水源; 2、循环水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变大,有利于循环水储存和循环使用; 3、渣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变大,炉渣产生量不变,避免炉渣外溢; 4、飞灰暂存库较环评阶段增大,留足够的空间,避免出现紧急情况时飞灰泼洒等; 5、****处理站调节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增加,****处理站处理前需再调节池对废水pH等进行调节,而容积的不会导致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 6、应急事故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增大,确保厂区事故废水不外排; 初期雨水池较环评阶段增加,确保厂区初期雨水不外排或连续暴雨时导致初期雨水外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1×300t/d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1×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日处理生活垃圾300t/d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300t/d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1×6MW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日处理生活垃圾300t/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净化工艺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净化工艺流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净化尾气经1根内径1.6米高60米排气筒排放;各料仓(飞灰仓、活性炭仓、消石灰仓、水泥仓)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排气口有组织排放于厂房内,再由厂房无组织排放;卸料大厅、****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系统抽出,在焚烧炉运行时作为助燃风,在焚烧炉停炉时分别由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共两套,一套垃圾库系统使用、****处理站使用)吸附过滤后经1根内径1.3米高25米排气筒排放;UASB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在焚烧炉运行时引入焚烧炉焚烧,在焚烧炉停炉时经内径0.5米高6米的火炬燃烧处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实验室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浓缩液、冲洗废水,以及化水车间、锅炉和冷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垃圾渗滤液和冲洗废水由收集池(200立方米)收集,****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立方米/天,配套设置1座600立方米调节池,采用“预处理+UASB+MBR+DTRO”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补水,不外排;****处理站浓缩液全部回用于石灰浆溶液配置,不外排。化水车间、锅炉和冷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回用于炉渣冷却用水、飞灰固化用水及车间冲洗,不外排;****实验室废水经化粪池(4立方米)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回用,不外排。项目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度,加强项目分流系统的运行及管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池(350立方米)全部收集后分批****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设置总容积600立方米的事故池1个,用于事故状态下相关废水的收集暂存。飞灰经固化后检测合格送****填埋场填埋;炉渣收集后委托****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处理站、原水处理站和化粪池等水处理工序的污泥经脱水后回炉焚烧处理;电除垢沉积物收集 后与炉渣一同处置;消石灰仓除尘器除尘灰、活性炭仓除尘器除尘灰、水泥仓除尘器除尘灰均经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储存,不外排;消石灰、活性炭仓及水泥仓废布袋更换下来后由厂家回收利用;膜组块、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3T+E”焚烧工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净化尾气经1根内径1.6米高60米排气筒排放;各料仓(飞灰仓、活性炭仓、消石灰仓、水泥仓)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排气口有组织排放于厂房内,再由厂房无组织排放;卸料大厅、****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系统抽出,在焚烧炉运行时作为助燃风,在焚烧炉停炉时分别由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共两套,一套垃圾库系统使用、****处理站使用)吸附过滤后经1根内径1.3米高25米排气筒排放;UASB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在焚烧炉运行时引入焚烧炉焚烧,在焚烧炉停炉时经内径0.5米高6米的火炬燃烧处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实验室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浓缩液、冲洗废水,以及化水车间、锅炉和冷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垃圾渗滤液和冲洗废水由收集池(201立方米)收集,****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立方米/天,配套设置1座922.8立方米调节池,采用“预处理+UASB+MBR+DTRO”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补水,不外排;****处理站浓缩液全部回用于石灰浆溶液配置,不外排。化水车间、锅炉和冷却系统产生的排污水回用于炉渣冷却用水、飞灰固化用水及车间冲洗,不外排;****实验室废水经化粪池(4立方米)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回用,不外排。项目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度,加强项目分流系统的运行及管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池(365.94立方米)全部收集后分批****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设置总容积642立方米的事故池1个,用于事故状态下相关废水的收集暂存。飞灰经固化后检测合格送****填埋场填埋;炉渣收集后委托******公司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处理站、原水处理站和化粪池等水处理工序的污泥经脱水后回炉焚烧处理;电除垢沉积物收集 后与炉渣一同处置;消石灰仓除尘器除尘灰、活性炭仓除尘器除尘灰、水泥仓除尘器除尘灰均经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储存,不外排;消石灰、活性炭仓及水泥仓废布袋更换下来后由厂家回收利用;膜组块、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处置。 |
1、**池(兼消防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变大,以防止厂区发生火灾等事故时保证水源; 2、循环水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变大,有利于循环水储存和循环使用; 3、渣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变大,炉渣产生量不变,避免炉渣外溢; 4、飞灰暂存库较环评阶段增大,留足够的空间,避免出现紧急情况时飞灰泼洒等; 5、****处理站调节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增加,****处理站处理前需再调节池对废水pH等进行调节,而容积的不会导致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 6、应急事故池容积较环评阶段增大,确保厂区事故废水不外排; 初期雨水池较环评阶段增加,确保厂区初期雨水不外排或连续暴雨时导致初期雨水外溢。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采取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环评提出的应急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还****管理部门提出的措施要求。项目建成后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充分落实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严格对环境空气、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控,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七)该项目以垃圾库、****处理站为边界外延100米,料仓、氨水罐区、柴油罐区外延50米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厂界外须设置不小于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开工建设前,你****政府部门、规划单位等汇报卫生防护距离和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情况及现状,以避免项目建成后在 防护距离范围内规划**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相衔接。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指标内且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落实环保设施建设,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落实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目前无居民户等敏感点,****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并载明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根据排污许可证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上传监测数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4228.692 | 0 | 0 | 0 | 34228.692 | 34228.692 | / |
0 | 29.3112 | 38.54 | 0 | 0 | 29.311 | 29.311 | / |
0 | 63.5904 | 106.89 | 0 | 0 | 63.59 | 63.59 | / |
0 | 1.5401 | 10.14 | 0 | 0 | 1.54 | 1.5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出口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05) | 建设渗滤液收集池用于收集垃圾渗滤液和冲洗废水后进入日处理规模为120****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 竣工环****处理站进口及出口开展了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焚烧炉烟气净化处理系统(60米排气筒排放口)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焚烧炉烟气采用独立的排气筒排放,焚烧炉设置了一根高度为60m的排气筒。焚烧炉有独自的烟气净化处理系统,焚烧炉废气经SNCR法(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炉内脱硝、半干法喷雾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60m高烟囱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烟气排放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 竣工环保验收期间开展了监测 | |
2 | 活性炭除臭装置25米排气筒排放口 | 《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污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 垃圾卸料大厅、****处理站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系统抽出,作为焚烧炉运行时作为助燃风,当焚烧炉停炉时,分别由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经1根内径1.3米高25米排气筒排放 | 竣工验收期间停炉时对活性炭除臭装置25米排气筒排放口进行了连续2天监测。 | |
3 | 飞灰仓、活性炭仓、消石灰仓、水泥仓厂房门口监控点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飞灰仓、活性炭仓、消石灰仓、水泥仓各料仓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排气口有组织排放于厂房内,再由厂房无组织排放, | 在飞灰仓、活性炭仓、消石灰仓、水泥仓厂房门口设置1个监控点 | |
4 | 厂界上风向1个对照点,下风向3个监测点 | 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污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无组织H2S、NH3、甲硫醇等恶臭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 | 各环保设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厂区内已对道路进行硬化,对空地进行绿化且设置了围墙。 | 竣工环保期间对厂界上风向对照点和下风向监测点进行了连续2天的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四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均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分****设备厂房远离办公区,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产房内,通过厂房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本项目还利用绿化减小噪声的影响。项目合理布置通风、通气和通水管道,采用正确的结构,防止产生振动和噪声。 | 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对厂界四周各设一个监测点,并对各点昼夜每天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堆积层孔隙水和碎屑岩裂隙水。项目建设实行分区防渗,垃圾贮池、渗滤液收集系统(含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输送管沟)、****处理站(含调节池)、事故水池以及输送管沟、初期雨水收集池、焚烧烟气净化区、飞灰固废车间、飞灰暂存库、危废暂存间、轻柴油罐区、氨水罐区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内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门卫室、厂区道路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飞灰固化车间、飞灰暂存库和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要求建设,其它构筑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并参考《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有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设计和施工建设。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各污染防渗分区的要求;运营期要加强地下水源头防控、分区防渗和污染监控,定期监测地下水质变化,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一旦发现地下水受污染,应立即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污染,并及时查明原因,进一步完善地下水防控措施。当地下水污染危及当地居民饮用水时,须立即采取饮水水源替代措施,保障当地居民饮水安全。 | 针对本项目地下水,经调查建设单位采取以下地下水保护措施: 项目区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具体防渗措施如下: 1、垃圾贮池、渗滤液收集系统(含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输送管沟)、****处理站(含调节池)、事故水池以及输送管沟、初期雨水收集池、焚烧烟气净化区、飞灰固废车间、飞灰暂存库、危废暂存间、轻柴油罐区、氨水罐区以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2、生产区内其他区域已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 3、厂区道路门卫室等简单防渗区域已采取混凝土+沥青进行硬化。 项目防渗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报告见附件。 4、经调查,项目设置了3各监测井,1#—项目区上游(对照井)、2#—项目区下水水流向侧游(扩散井)、3#—项目渗滤液收集池地下水流向下游10m处(监控井)。本次验收对1#—项目区上游(对照井)、2#—项目区下水水流向侧游(扩散井)、3#—项目渗滤液收集池地下水流向下游10m处(监控井)的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3个监测点的地下水水质各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焚烧炉渣、污泥、电除垢沉积物、除飞灰仓外其它料仓除尘灰、膜组块、除臭废 活性炭和消石灰、活性炭仓及水泥仓废布袋等。焚烧炉渣由水冷捞渣机送到渣池暂存后,外售****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处理站、原水处理站和化粪池等水处理工序的污泥经脱水后回炉焚烧处理;电除垢沉积物收集 后与炉渣一同处置;消石灰仓除尘器除尘灰、活性炭仓除尘器除尘灰、水泥仓除尘器除尘灰均经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储存,不外排;消石灰、活性炭仓及水泥仓废布袋更换下来后由厂家回收利用;膜组块、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包括飞灰、废矿物油、烟气净化及飞灰仓除尘器废布袋。飞灰经“飞灰+水泥+水+螯合剂”固化处理合格后运****填埋场划定区域堆存,保证妥善安全100%处置;飞灰仓除尘器收尘灰经收集后返回原料仓储存,与飞灰共同处置至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要求后填埋;其它危险废物均收集后分类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转运、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 | 1、项目产生的炉渣委托******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委托处置协议见附件6。 2、焚烧飞灰进行螯合固化,经检测合格后送****填埋场指定区域填埋处置,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固化飞灰返回飞灰固化车间内重新固化。飞灰螯合台账、出入库台账及飞灰处置协议详见附件7。 经监测,项目固化后飞灰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限值要求。 3、经调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送至厂区内焚烧处理。 4、****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经脱水后送至厂区内焚烧处理。 5、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送至厂区内焚烧处理。 6、电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极除垢沉积物,与炉渣一同处置。 7、****处理站膜组块失效后整体更换(约4年更滑一次),失效整体更换后入炉焚烧。 8、项目仓顶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均以相应料仓储存物料粉尘为主,收集后返回相应料仓储存。 9、废布袋、废试剂、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进行处理。委托处置协议见附件8。 10本项目建设1间11m2的危废暂存间,并进行了防渗处理,内部进行分区设置,建立了危废管理制度,实行双人双锁制,建立危废暂存间进出库台账并存档保存。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生态环境影响。项目选址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和特殊功能生态区。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为乔木林地、其它草地和乡村道路,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范围内自然植被类型为暖性针叶林、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以及人工旱地植被,未发现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建设将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 经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和特殊功能生态区。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为乔木林地、其它草地和乡村道路,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范围内自然植被类型为暖性针叶林、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以及人工旱地植被,未发现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但建设过程会对周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已编制了水保方案,水保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采取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环评提出的应急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还****管理部门提出的措施要求。项目建成后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充分落实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严格对环境空气、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控,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 经调查,项目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立了专门负责环保工作的安环部,由专人负责,指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中控室24小时有人值守,厂区各主要风险区域已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建设单位已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532331-2024-024-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为**项目,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项目,无依托工程 |
/ |
环保搬迁
本项目为**项目,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均为新购置安装,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项目,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均为新购置安装,不涉及环保搬迁 |
/ |
区域削减
根据总量来源文件,本项目总量控制来源楚****公司拆除4座淘汰锅炉。等量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验收阶段建设单位无法提供楚****公司实际是否已拆除4座淘汰锅炉。****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已载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