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市**区梁家渠棚户区改造项目财务审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市**区梁家渠棚户区改造项目财务审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270000.00元
四、采****政府采购政策:无。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市**区梁家渠棚户区改造项目与财务审计相关的所有工作。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并提交成果文件。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2.2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2.3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七、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须具备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5)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2.地点: ****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大岭北路上村佳苑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199****005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联系人:解先生
联系方式:186****8368
附件: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
致(****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为 ,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采购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