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农经审字〔2024〕317号
关于**市**区隆木乡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市**区隆木乡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市**区隆木乡2024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区隆木乡**村、晓源村、新村村、樟村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1.**村坝里、寨下、井脑组、富田组水陂消力池**项目:①**消力池长23米、宽4米、厚0.40米;②**消力池长10米、均宽12米、厚0.40米;③富田组金银岗新浇水沟300米×0.3米×0.3米;
2.羊场背、桐木坑、肖坊、瑶前组河堤项目:①羊场背组**挡土墙长190米、宽1米、高2.5米;②桐木坑组挡土墙长5.6米、高4米、宽1.9米;③桐木坑公厕对面挡土墙长6.7米、高3.85米、宽0.8米;④肖坊桥边挡土墙长13.8米、高3.4米、宽1.4米;⑤水厂旁挡土墙长8.3米、高3.7米、宽1.4米;⑥瑶前组挡土墙长3米、高2.9米、宽1米;⑦坝里河堤挡土墙长28米、高2米、宽0.8米;
3.晓源村禾坪组河道修复项目:修建河道挡土墙长175米、宽1米、高3米;
4.晓源村小仚组水沟修复项目:修建单边水沟长600米,规格0.4米×0.4米,厚0.1米;
5.新村村农田道路防洪工程项目:①建设浆砌挡土墙长15米、宽1米、高4米;②建设浆砌挡土墙长20米、宽1米、高3米;
6.新村村农业灌溉水沟项目:建设农用水沟1600米,规格0.3米×0.3米,厚0.1米;
7.**村锻中、坞背组水沟、水陂及河道疏浚项目:①河道清淤长800米、宽20米、高2米;②大岭下水陂5米、2.5米、1.1米。
四、项目计划工期: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六、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和方式:详见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4年7月10日
附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代码):****
内容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核准 | 估算投资 2万元 | ||||||
建设工程 | 核准 | 估算投资 130万元 | ||||||
监理 | 核准 | 估算投资 2.7万元 | ||||||
主要设备 | 估算投资 0万元 | |||||||
其他 | 核准 | 估算投资 2.3万元 |
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计划、招标公告等信息。
核准单位(盖章)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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