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社区用房装饰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社区用房装饰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江社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区
(2)工程规模:造价约****453.93元 最高限价:****130.37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12-10至 2025-03-09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01 | 新江社区用房装饰工程 | 380.945393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 良好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②若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未按要求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③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级及以下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需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1)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1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拒绝其投标。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空调和智能化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1年1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提供中标信息的官网查询路径及截图等证明材料,如上述资料无法证明项目特征还需提供图纸或甲方相关证明等材料,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4)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7)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8)资格预审公告中所要求的其它情形。
6、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原件(社保有效期为近三个月)(上述原件不需装袋)及预审材料于2024-11-25上午10:00至10:30****集团二楼会议室,地址:田上江路112号(田上江路公交站台旁,****中心)递交材料并签到,未按时签到或提供预审资料不齐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7、其他: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集团二楼会议室。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有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邮箱);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工程要求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以便核实(加盖公章);
(6)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企业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空调和智能化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1年1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提供中标信息的官网查询路径及截图等证明材料,如上述资料无法证明项目特征还需提供图纸或甲方相关证明等材料,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鲜章),并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办公室。原件于报名结束后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资格预审不通过。
8、其它资料:
(1)投标企业在提交资格预审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柒万陆仟元整),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将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提交,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账户名:****
开户银行:****公司**木渎支行
银行帐号:514****71882
(2)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直接发包手续备案结束后退回。
(3)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城南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9、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审合格的三家以上九家以下投标申请人(含九家)全部入围;资审合格的九家以上投标申请人,随机抽取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招标人:****
联系人:顾希 电话:0512-****7946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5楼511-512室
联系人:徐明 电话:177****0635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11-19至2024-11-25
13、本次招标信息将在**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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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