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P2024—5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市P2024—5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位于金井镇金井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附图。
(二)土地面积:12757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
(四)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6,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关于下达**市P2024—55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4〕189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教育局关于**市P2024—55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晋教函〔2024〕257号)执行。
(七)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民政局关于**市P2024—55号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函》(晋政民函〔2024〕171号)执行。
(八)起叫价:3830万元。
(九)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十)其他相关要求:
1、******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市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
3、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4、土地竞得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5、根据《****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
6、根据《****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文件精神,对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在单体装配式建筑完成基础工程到标高±0.000的标准,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7、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57号)和《****政府关于印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该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8、该地块应按《****办公室转发****建设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商品住宅建设品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拍卖活动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为766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局****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0日16时。
(四)拍卖地点:****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市**街道崇德路267****广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1日8时至2024年12月9日17****管理科或****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4年12月9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17时,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联系人:翁先生
咨询电话:0595—****5625
地址:**市**街道迎宾路27号
****
联系人:庄先生
咨询电话:0595-****9789,137****9876
地址:**市子芳路狮城帝苑2号楼B401室
****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