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金普新区金州片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
[设计][**市﹒**区]金普新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金普新区**片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
【信息时间:2024-11-19 15:56 】
中标通知书
金普新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金普新区**片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金普新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金普新区**片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普新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金普新区**片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袁斌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7167 | -23.00000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95.0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 | 中北****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袁斌 | 李殿龙 | |||||||||||||||||
注册资格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7167 | ****040002 | |||||||||||||||||
投标报价 | -23.000000% | -24.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市政行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95.0 | 77.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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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中北****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下浮23%。 2、项目负责人:袁斌; 项目负责人资格: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7167 3、得分业绩:1、****水厂工程勘察设计;2、****净水厂工程勘察设计;3、****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设计;4、****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北****公司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行业乙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下浮24%。 2、项目负责人:李殿龙; 项目负责人资格: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40002 3、得分业绩:1、**那吉镇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期);3、**区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设计;4、**县**镇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项目设计。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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