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常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维常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利港街道维常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维常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位于**市利港街道维常村,项目区总面积为14.9807公顷,其中农用地14.9807公顷(包括水田13.9702公顷,水浇地0.0042公顷,乔木林地0.0226公顷,其他林地0.5052公顷,坑塘水面0.0102公顷,农村道路0.1154公顷,可调整养殖坑塘0.0405 公顷,旱地0.0622公顷,沟渠0.2502公顷)。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翻耕208.11亩;整修3m宽砼机耕路0.916km,**T100渠道0.804公里,**T70渠道0.4公里,为配套沟渠管道,**控制闸4座,排放闸2座,进水洞49个,过路管涵15座,平整需总土方量4.42万方,修筑田埂4.513公里,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本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4级。
2.1.3合同估算价:约131.26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8日,
竣工日期: 2025年1月6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2022年 11 月 19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3年 11 月 19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 8 月 19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负责人 A 证、项目负责人 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至 2024年 11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 ****交易中心-综合交易(乡镇)
(http://www.****.cn/ggzy/zhjyxz/index.shtml) 使用 **CA数字证书 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4.3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票或汇票【必须是投标人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其他方式如:电汇、网银转账等将被视为无效)】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5.3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 1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1开标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开****经济开发区****中心开标室:314****经济开发区香江路3号)。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门户网****交易中心综合交易(乡镇)平台发布。
11. 其他
(1)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7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2)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3)若CA无法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督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市利港街道维常村小沙上88号 地址:**市长江路231号
联 系 人: 王主任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87****8268 联系电话:0510-****7418/138****5416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