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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赤溪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能进一步改善赤溪镇人居环境,推进乡村**,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赤溪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蕉**赤溪镇。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夏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颐兰岗茶山农文旅步道建设、赤溪**滨八路提升和赤溪镇路网提升建设项目。其中:
1、夏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对村内690米长(宽度5-7米)的主路及6条总长度555米(宽4米)支路进行提升改造,加铺沥青罩面7000平方米,并对主路进行强弱电落地改造。
2、颐兰岗茶山农文旅步道建设项目:在原颐兰岗至龟山路段铺设农文旅茶园石条步道,步道宽1.5米,长1466米。配套建设挡土墙1座、排水边沟、休息平台等。
3、赤溪**滨八路提升工程:改造道路长140米,路基宽9米。
4、赤溪镇路网提升建设项目:
(1)改造蕉**赤溪镇闽留线(C287)KO+550过水路面,设置4-5米×5米钢筋盖板明函、涵长7.5米,两侧安装钢护栏60米;
(2)改善蕉**赤溪镇溪西线K2+500-K6+050公路,改造加宽处理路段8处计363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426.3平方米,新增3道涵洞,2道圆管涵,1道旧涵利用加长,圆管涵总计18.5米;
(3)修复赤溪镇赤官线松岭段道路水毁道路,路基宽度4.5米,道路长 80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83.71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政府自筹。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 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环境保护工程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审查,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改革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