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改造项目(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9MA60T13R9B | 建设单位法人:蒋晓艳 |
郝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镇兴湖村5、6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改造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市**区 **镇兴湖村5、6组 |
经度:106.99302 纬度: 29.1011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6 |
渝(**)环准〔2024〕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9MA60T13R9B001V |
2020-09-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9MA60T13R9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9MA60T13R9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5229468 | 竣工时间:2024-05-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1Efqh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利用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车间的贮存分区,新增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类别,不改变贮存面积及能力,危险废物年转运量5000t以及单次最大贮存能力为125t均保持不变。拟新增HW04、HW11、HW14、HW18、HW26、HW29、HW46、HW48、HW50类危废9个大类(17个小类),在现有危废大类HW02、HW17、HW49基础上新增了23个小类,改建完成后共新增40个危险废物小类。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车间的贮存分区,新增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类别,不改变贮存面积及能力,危险废物年转运量5000t以及单次最大贮存能力为125t均保持不变。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本次验收时厂区可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共计19个大类,89个小类。 |
项目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本次仅验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范围的危险废物种类,环评评价的其他部分危险废物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后再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分类分区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分类分区暂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房间+负压抽风+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含汞废物设置密闭暂存间,采取负压抽风及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 废液:在危险废物暂存区四周均修建收集沟,并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共设置9座收集池,收集沟与收集池连接,收集沟坡度0.5%,可确保各危废暂存区产生的废液分别自流进入收集池中,采用塑料桶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远春实业已建生化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木渡河。清洁废水作为危废,不外排。 防渗结构:地面、裙脚、收集井、事故池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渗层采用素土+碎石+150mmC30混凝土+2mm环氧玻璃钢砂浆防腐层+2mmHDPE防渗膜+100mmC30防渗混凝土结构。 防腐结构:暂存区地面、裙脚、收集井、事故池采用防腐卷材做防腐层,防腐等级达到户内防强腐蚀型;裙脚防渗高度满足危废堆放高度。 事故池:厂区东南侧设置一座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小于215m3,池壁四周及池底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池顶加盖。事故废水收集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房间+负压抽风+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含汞废物设置密闭暂存间,采取负压抽风及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 废液:在危险废物暂存区四周均修建收集沟,并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共设置9座收集池,收集沟与收集池连接,收集沟坡度0.5%,可确保各危废暂存区产生的废液分别自流进入收集池中,采用塑料桶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暂存。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远春实业已建生化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木渡河。清洁废水作为危废,不外排。 防渗结构:地面、裙脚、收集井、事故池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渗层采用素土+碎石+150mmC30混凝土+2mm环氧玻璃钢砂浆防腐层+2mmHDPE防渗膜+100mmC30防渗混凝土结构。 防腐结构:暂存区地面、裙脚、收集井、事故池采用防腐卷材做防腐层,防腐等级达到户内防强腐蚀型;裙脚防渗高度满足危废堆放高度。 事故池:厂区东南侧设置一座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小于215m3,池壁四周及池底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池顶加盖。事故废水收集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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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建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危废暂存有机废气活性炭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已建成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暂存库、储运工程、办公区、给排水系统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暂存库、储运工程、办公区、给排水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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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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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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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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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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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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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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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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