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电话:0372-****672。电子信箱:****@126.com。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汽车线束二期配套供暖项目 | **省**市**县瓦店乡黄**路1号 |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鑫安利****公司 | 该项目利用****厂区现有2#综合站房预留锅炉位置**燃气锅炉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包括3台4t/小时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2用1备,用于汽车线束项目厂房及配套宿舍楼供热。 | (1)运营期废气: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治理措施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运营期废水:本项目废水为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废水,废水不外排,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各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是: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3、4类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水软化处理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